你好:我与丈夫结婚11年,都是英籍华人,居住在LE...
你好:我与丈夫结婚11年,都是英籍华人,居住在LEEDS,丈夫供着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我一直是家庭主妇,丈夫从来没有给我零用钱,所以我没有收入与存款,我们育有两个女儿分别是11岁和九岁,由于我越来越忍受不了丈夫暴躁的脾气,想提出离婚,如果丈夫也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我想两个女儿跟我一起,律师费用由丈夫承担。请问我这种情况离婚可以向丈夫提出哪些我应得的要求?如果需要了解我其它情况也可以向我提问,我需要得到你们的帮助,因为我在英国除了俩个女儿无其他亲人和朋友在身边,感谢?。 1小时前
@丽莎知道 @丽莎@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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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利 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比如房子房贷与首付都是女方付出的较多,男方只是每月负责家里的水电费用,男方长期不工作,断断续续工作,不照顾家庭,不照顾子女,现在男方要求卖掉房产变成现金,与女方离婚分配财产,房产名字登记是女方的,在未与男子离婚之前将房子过户或者赠予子女,后期再与男方离婚,此时过户到子女名下的房子还会被变卖分割吗?如果不能女方如何可以最大化的保住房子,女方想要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子女都已20出头成年,可以帮我解答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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