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英國歐盟永居身份的截止時間放寬
眾所周知,歐盟公民和其家屬如果在英國長期居住,需要提交一份叫做「歐盟人士定居計劃」EU Settlement Scheme(EUSS)的申請。
EUSS申請一共有兩個核心的截止日期:
【入境英國的截止時間】
入境英國的時間和遞交申請的時間。
【申請的截止時間】
先說遞交申請的時間,最晚什麼時候可以申請EUSS?不是2021年6月30號嗎?
對於大多數人是這樣的規定。但英國最新的脫歐法案指出:歐盟公民中的弱勢群體可以在過期幾年後也都可以申請。
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英國最新的脫歐法案第二版中特意強調:已經生活在英國、但因為一些特殊情況不能申請、或忘了申請的人,可以在2021年6月30號之後再遞交EUSS,比如:需要照料的孩子和無家可歸的人。對於他們,移民局將不設置時間期限。 當然,這些申請人需要證明他們過期申請是有合理理由的。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 假如一個歐盟人士的孩子在英國的寄養所生活,現在8歲,可能一直到他成年後才會意識到了自己可以申請Settled status,申請的時間可以是十年多以後(比如2031),那也可以接受的。
【入境英國的截止時間】
可能你會覺得,以上法律針對的都是一個特殊群體,大多數人用不上。但另外一個「入境英國截止時間」的規則就會讓很多的人受益: 「EUSS的申請人需要在2020年12月31號之前入境並居住在英國,但如果家人晚於這個時間入境英國,還能不能申請?」
答案是-當然!
如果EU家屬與EU人士的關係是在今年年底前建立的,比如已經結婚或已經出生,並且一直保持着家人的關係,那麼即使是明年再入境,也一樣可以申請這個EUSS。
如果瑞士公民的家人,他們的入境截止時間是2025年12月31日,更晚。
希望唐頓給大家的這些更細節的規定,可以在你的申請之路上,助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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