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銀行存款證明,您知道耽誤了多少簽證申請嗎?
最近連續接到了2個客人簽證被拒簽的諮詢,都是和中國大陸銀行所開具的銀行存款證明有關。第一位客人申請的是Tier 4學生簽證,其他方面都是符合要求的,學校的錄取信和雅思成績,唯一出問題的是作為資金證明的銀行存款證明;第二位客人申請的是工作簽證,工資要求和僱主證明等都是符合要求的,出問題的仍然是銀行存款證明。
我們都知道按照移民法的要求,好多簽證都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一定的資金證明,來證明申請人到了英國之後有足夠的資金來供應自己的生活,而不至於申請福利。比如學生簽證申請,如果申請人在申請前沒有在英國生活12個月時間的話,需要準備9個月的生活費,每個月必須不少於1265鎊(在倫敦外面學習的話,每個月的生活費是1015鎊)。申請工作簽證的人必須證明自己在銀行賬戶上有存款945鎊。

另外,按照要求申請人不光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有這些存款,而且還要證明在自己申請簽證的時候,這些存款已經在自己的賬戶上存放了相應的天數,比如申請學生簽證,申請人的存款必須在賬上存放28天的時間;如果申請工作簽證,企業家移民簽證,申請人的存款則需要在賬上存放90天的時間。如果不能滿足這些要求,簽證申請便會被拒絕。
目前生活在英國的申請人在準備這些證據的時候,一般都比較簡單,只要把自己每個月的銀行對賬單交上去就可以了。然而在中國大陸由於銀行一般不給客人銀行對賬單,好多人在申請簽證,遇到銀行資金證明的時候,往往想到的就是到銀行開具銀行存款證明。這實際是非常危險的,因為中國國內的銀行目前開出來的銀行存款證明是滿足不了移民法的要求的。這主要是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銀行存款證明主要是證明當事人在某天存入了多少錢,同時說明這筆錢將要在當事人的賬上存放多長時間。這和移民法的要求是完全相反的。移民法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在自己遞交簽證申請的時候,自己的存款已經在賬上存放了多少天。很明顯,銀行存款證明是滿足不了這些要求的。
第二, 銀行存款證明不能展示當事人的存款來源,往往只能說明當事人在某一天存入了某筆款項(往往是大筆的款項),但是不能說明這筆款項是從什麼地方來的。簽證官對於這類存款是最反感的。好多簽證被拒,就是因為簽證官懷疑當事人的這筆款項是臨時從別人那裡借過來,不是自己的真正資金。

第三,銀行存款證明裡面所指的資金是可以隨時取出來的。好多人認為自己的銀行存款證明可以滿足移民法關於資金的要求,是因為他們認為只要自己開出了存款證明,自己的錢必須在賬上存放到存款證明上所說的截至日期。這實際上是完全錯誤的。任何人開出銀行存款證明之後,都可以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把錢取出來的,只不過取錢時必須把存款證明返還給銀行,而且要損失利息罷了。
正是由於上面的原因,我們再次警告所有的讀者,如果您想申請簽證,需要證明自己的存款,千萬不要開具銀行存款證明,因為它不符合移民法的要求。而且更加嚴重的事情是,在開具銀行存款證明之前,銀行會要求當事人把存款取出來,存放入儲蓄賬戶中。這樣的後果是原先的銀行賬戶會顯示存款餘額是零(或者很低),無法再用來作為資金證明,而且銀行多數都不願意證明,銀行存款證明上的錢就是原來賬戶上的錢。這筆錢也就這樣不翼而飛了。
實際上,要想證明自己的資金是非常容易的,只要讓銀行把自己的銀行賬戶流水單打印出來,蓋上銀行的章印,然後翻譯成英語就可以了。這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哪些錢是什麼時間存放進去的,存放了多長時間。這實際上就是英國這邊的銀行對賬單或者說月結單。
簽證資金證明,還有比這更簡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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