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英国人醉心于谋杀?
英国人,现代文明的鼻祖,为什么如此醉心于“谋杀”这一最黑暗最令人不可原谅的罪恶,乐此不疲地将谋杀文学化、娱乐化?一说到谋杀、侦探,脑子里立即出现的是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再不就是福尔摩斯?BBC好些年前有部片子,专门探讨这一英式谋杀消费现象。主持人露西·沃斯利的结论是:“每一个谋杀案,都讲出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而且被安全地锁在了封面和封底之间,锁在了我们的生活之外。”
全世界只有极少数的人过英国资产阶级生活,但却以极大兴趣读他们的谋杀故事,在文化上一点都不隔,这也是奇特的文化穿越。

▲咋咋唬唬的报纸
19世纪伦敦的报纸,开始出现一个特别吸引人的专栏,堪称“每日一案”,读者又向往又害怕地打开那个专栏,胆战心惊地过把刺激瘾,然后暗暗担心这神秘厄运会否降临到自己头上。此时的工薪阶层也开始识字,报纸上的各种谋杀故事自然成为他们茶余饭后不多的能够负担得起的娱乐之一。
然而谋杀文学、谋杀娱乐的崛起,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二十年。那时犯罪率高发,适逢侦探文学的黄金年代,一群女作家一笔一笔,描出了一群后人读者熟悉的嫌犯群像,多是资产阶级沙龙派对上的光鲜人物,并催生了一个英语词叫“Armchair Detectives ”(扶手椅侦探),把现实的痛苦和恐惧,转变成了一道又一道优雅的填字游戏。
而事实上还有句题外话,英国借此机会也向全世界输出了他们腐(you )朽(ren)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我自己为例,从小便以批判的眼光,流着哈喇子在欣赏故事里女士的帽子,优雅的举止,男人们风趣含蓄的调侃,打嘴仗。这种软实力输出,以各种方式进行的和平浸透,事实证明还是成功的,如今我们老中青三代,说起绅士淑女,说起英伦范儿,哪个不点赞(起码心底里暗暗点)?
最早发轫的人物,并不是后来以侦探小说闻名的,托马斯·德·昆西,这杆文学史上有名的鸦片烟枪,以《瘾君子自白》传世。他19世纪初租住在他的好友,大诗人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位于湖区的一座小屋里。在这期间,村子里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谋杀案,轰动了300英里外的伦敦。德·昆西从众人的反应中嗅出了同情和惊恐之外,人群中散发出的另一股强烈气息,他据此将自己的同胞称为“Murder Fanciers” (谋杀发烧友),并且分析出来了几个指标,用来定义文学或者娱乐意义上的“好谋杀”。

▲华兹华斯的乡间别墅
这些“好谋杀”故事,被搬上戏剧舞台,成为普通人的娱乐,他们看戏时没有讲究的行为准则,因为他们不光看,他们要参与,要想象自己在戏中,用挥舞的拳头和大声的叫喊,来表达恐惧、愤怒,一路下来,直到最后坏人被惩罚,正义被彰显,秩序被重置,他们才消停。19世纪20年代著名的“红谷仓谋杀”主角,杀人犯威廉·寇德尔甚至被写进了好多民歌,得以流传。

▲传唱民谣的艺人
这些民间文学的背后,自然有点普法教育的意义, 更多的其实是各取所需,每个人看到的是自己想看的那一面。我甚至记得BBC主持人露西·沃斯利采访一位音乐教授,谈论关于这位杀人犯的民谣时,她俩在一个酒吧里唱这些民歌,兴之所至,她夸这首歌“好得一塌糊涂”,歌词的描写之精炼,之富有戏剧性和即视感,教授一晕头来了一句“谋杀真是个好东西(Murder is a nice thing)”,这句话的政治不正确,根本不用深究,是送上门可以直接揪的辫子。然而大家都知道,这里的“好东西”,是从哪个意义上来说的。幸喜那里没有举世闻名的文字狱,我们都是受益者。
威廉·寇德尔之后,另一位恶名昭彰的杀人犯,是位野心勃勃的冷血美女,名副其实的艳若桃李,毒若蛇蝎,她叫玛丽亚·曼宁,是个瑞士人,嫁给弗雷德雷克·曼宁后,夫妇俩家道中落,但家里有位富裕的常客,叫帕特里克,三人的三角关系是众所周知的丑闻。
玛丽亚夫妇谋财害命,杀死帕特里克后将他家里洗劫一空,然后逃跑。玛丽亚抛下同谋犯丈夫,独自逃亡爱丁堡。故事的结局当然是双双被擒,剧情演绎出各个版本。这一次,除了谋杀故事本身,侦破过程的种种传奇,也进入了公众视线。曼宁夫妇变成了全国的名人,光泰晤士报就有70多篇报道,全方位起底他们两口子,尤其是美女玛丽亚,更有一本基于这个故事的图画书,卖了250万册。
玛丽亚故事的走红,与维多利亚时代对女性关注的上升,与她是外国人,与她的黑色丝裙,与她的野心,与她的美貌,她的三角恋,哪一样都有关系。在法庭上,她以主犯丈夫的同谋犯之名被起诉,公审的第二天,丈夫对这个角色分配不服,在庭诉中引出了女性话题,“我们都习惯于,将女性与柔和谦卑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在我们的认识里,女性更容易达到更高的道德领地;然而,一旦她们选择相反的道路,她们也沉沦得更快更深”。
陪审团宣判他们有罪之后,丈夫认罪伏法;轮到玛丽亚说话了,她厉声指责“这个国家毫无对外国人的公正,你们的宣判是英国的耻辱”,还顺手抄起身边可以够得着的物件,向法官抛掷。她出庭时的黑色纱裙,长长地停留在人们的记忆中,被称为“女版麦克白”,也激发了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灵感,玛丽亚成为《荒凉山庄》中女杀手的原型。玛丽亚的故事,拥有“好谋杀”的全部佐料:性、贪婪、欺诈,更重要的是侦探的登场,更新了公众对谋杀题材的期待。


▲法庭上的曼宁夫妇
崇尚理性思维,是我们熟知的英国人的另一面。因此维多利亚时代科学技术以及论证方法这两方面的发展,成为谋杀案件激动人心的新亮点,作为英雄形象的侦探正式登场。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著作《英式谋杀的衰落》中写道:英国人热爱谋杀,随之他描述了一个极具画面感的现场,周日午后,最好是美好的战前年代,炉火熊熊的客厅,沙发柔软,周遭安宁,你打开报纸,最想读的是什么?答案是,谋杀。可奥威尔认为,最优雅的谋杀案,定义了英式谋杀的案件,并不在当下(1930年代),而在维多利亚时期。
他首推发生在1850年的威廉·帕马医生谋杀案,“绝对娱乐”,奥威尔这么评论。发生在死者和自己的家庭医生之间,先是赛马会俱乐部里的一杯白兰地,然后是一杯咖啡,最后是一碗汤,几天之后,死者离奇而极度痛苦地死去,谁也不会去怀疑这个令人尊重的中产阶级医生。这个故事印证了侦探英雄福尔摩斯那句话:“当一个医生升起恶念时,他是最佳的谋杀作案者,他有那根神经,他还有最丰富的知识。”这个案子发生在报纸减税,订价锐减的情况下,发行量猛增,此案的传播量在当时所引起的轰动,无异于如今的自媒体病毒式传播带给我们的震动。
而大家感兴趣的,正是科学考证的细节。与此同时,是1842年成立的伦敦警视厅侦探小组(Metropolitan Police Detective Force),由不多的几位高智商警察组成。狄更斯对他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密切关注他们的行踪,他在自己充任主编的伦敦一份周刊“Household Words”中连载自己的文章,塑造这些侦探的英雄形象,是英国侦探史上不可忽略的一节。
他这样描述:“这42名侦探,不穿制服,却执行着这个行业里最困难的任务,他们是犯罪的鉴赏家,他们在跟踪犯罪的同时,却能够使自己遁形于其他人的视线之中”。他甚至把这四十多位侦探都请到杂志社来开爬梯,对他们个性的直接观察,帮助了他的写作,也将他进一步领入了对于伦敦地下社会的深入和描写。
《雾都孤儿》里比尔·赛克斯杀死女友南希的精彩细节,无不归功于此。他的传记写作者爆料说,狄更斯在自己的手稿中,会标注乐谱类似的强弱符号,以指导写作时的情绪,比如强音何时终止。他对很多犯罪过程的残忍描述,就是在这种交响乐一般的情绪下一泻千里,直至渐弱。作品的感染力不言而喻,尤其是谋杀现场的紧张,侦探渐渐走近事实时的悬念,无不具有音乐般的节奏。

▲威廉·帕马医生谋杀案
▲伦敦警视厅侦探小组
▲狄更斯
侦探英雄的好日子没有持续多久,一桩庄园里的谋杀案,把这些工人阶级出身的侦探与中产阶级对立起来。一位三岁的男孩儿在睡梦中被窒息后扔进花园的一个棚屋里,怀疑的所有矛头都直指保姆时,一位侦探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那个星期去他家收脏衣服的洗衣房发现少了一件睡裙,是男主人与前妻所生的女儿的睡裙,也就是死者的同父异母姐姐。结合其他证据,警察拘捕了这家的大小姐。
中产阶级,尤其是主妇们的信件雪片般飞来,基本上每封信都讲述了一个她们认为的犯罪“事实”,而且全都义正词严,推理论证严丝合缝,主旨就是一个:不能侵犯中产阶级的高贵家庭生活,不能离间中产阶级复杂的家庭关系,你这个缺少教育的工薪阶级小警察!几年以后,大小姐自首忏悔,因为对继母的仇恨,是她杀死了小弟弟。
但对于警察侦探来说,她的自首晚了一步,警视厅侦探小组已经在主流社会的强大压力下解散了。主流社会的诉求是,侦探职业需要更高的智力和更高层的教育(这点其实也无法反驳不是吗),这才诞生了后来的“扶手椅侦探”,这些人不是小警察出身,本身就是中产阶级沙龙常客,例如家喻户晓的福尔摩斯。
随之而来,1868年,第一本侦探小说诞生,柯林斯的《月亮宝石》,英雄不再是警察,是抽雪茄的私人侦探。这时风衣、雪茄、乡村庄园离奇命案、可疑的佣人、不受欢迎的侦探开始成为此类剧本里的必备元素。这样,19世纪60年代,英国的中产阶级中刮了一阵狂热的侦探小说热。这个流派作家中的皎皎者,首推玛丽·布兰登,她凭借一部《奥德利夫人的秘密》(Lady Audley's Secret)一举成名,最牛的是,小说的灵感仅仅来源于作者每日散步的环境,她觉得那样的环境,是发生离奇命案的绝佳场所(谁借个膝盖,真的想跪)。
随着读者需求的猛增,作家产量也跟着猛增,各种侦探小说鱼龙混杂,中产阶级读印刷精美的小说,普通工薪阶层则有报纸杂志的连载故事。
连环杀手、精神病人成为侦探小说成熟期的两个重要标志。
到维多利亚年代结束时,侦探小说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犯罪的侦破从科学到推理,各个角度都满足了英伦读者的品味。
在这种环境下脱颖而出的,毫无疑问是传世之作,阿加莎是我们最热爱的一位。
20世纪最早引发轰动的一起谋杀案,是老套戏码的情杀:克雷朋医生为与秘书情人长厢厮守,毒死妻子科拉,谎称她回美国娘家了。败露后取道比利时,一对亡命鸳鸯乔装打扮为父子,登船欲逃亡加拿大,然形迹可疑,终被机智的船长克因多识破。
▲著名的跨国追捕,那激动人心的一瞬间“早上好,克雷朋大夫!”
▲亡命天涯的“风筝”终于被拽回地上,押解回国。
▲医生和小秘受审
补记:这岛国人民对谋杀案件的热情之无以伦比,堪比我朝人民拜活佛,有一个最新的例证。我在写完这篇文章后,多事一查,居然发现一篇百年之后,2011年的犯罪研究论文,还在讨论这个案子!说克雷朋大夫与秘书小三出逃后,家里发现的埋下尸体,经重新考证,不是大夫的原配太太。那么问题来了,原配太太,你在哪里啊?这冤死被埋的女子又是谁呢?下图是研究文章的截图。

书归正传,克雷朋死刑后的6年,一位年轻女子开始了她终生热爱的,与毒药相关的事业,她叫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药剂店当学徒时,药剂师随身携带一块黑色的东西,叫库拉雷,剧毒。她问,为什么你随身带着这个?药剂师说:“宝贝,它让我感受到力量”,这句话令阿加莎震撼,渐渐地她萌生了写作侦探小说的念头,但她的焦点不在下毒本身,而在,谁被杀,谁来杀,在哪里,以及为什么。
她姐姐激励她写一个侦探小说,让聪明的读者来猜,谁是凶犯。她花了四年时间,来构思人物、情节,完成了她的第一本小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书不算太成功,但她塑造出了后福尔摩斯时代的另一位典型侦探形象,小个子比利时人赫尔克里·波罗,随之而来的《罗杰疑案》带来巨大的成功,她被冠以“犯罪皇后”之称,侦探小说真正进入了黄金年代。

▲年轻的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
▲赫尔克里·波罗(Hercule Poirot)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1920、1930这两个年代,让英国的侦探小说家取得如此巨大的商业成功?处于两次战争期间的英国,大部分家庭都有失亲之痛,而侦探小说把每一个命案、谋杀以及随之而来的家庭悲剧转化为一个个的智慧游戏,令人不为之悲痛,只是用智慧去解决它。人们用这种方式去战胜自己,或者说麻醉自己,或者说获得正能量?这也许是谜底?
公号作者:blackp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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