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邦利
在英國,什麼才叫虐待孩子

在英國,什麼才叫虐待孩子

不久前接到一位客人的諮詢,說當地政府的社工懷疑自己的朋友虐待孩子,把她告到了法庭,要求把孩子從朋友的手中奪走,由政府來撫養,而且警察也介入了這件事情,要對這位朋友起訴。但是實際情況是,這位朋友平常非常疼愛自己的孩子。不過孩子本身非常好動,在任何地方都呆不住,於是在朋友忙碌沒看住的情況下,不免會出現到處跑跳而碰傷身體的情況。而這些傷痕被學校的老師看到後,舉報給了當地的警察和社工。同時,社工也會在家事法庭對當事人提出訴訟,要求法庭剝奪當事人撫養孩子的權利;令孩子由其他家庭收養或者社工撫養。

英國未成年人保護

英國關於保護兒童的法律

上面的案例充分顯示出英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和安全,制定的法律有多麼嚴格。英國的1999年兒童保護法案中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對孩子進行虐待,體罰或者忽視。學校的老師,醫院的醫生一旦懷疑有孩子受到以上任何情況的對待,都必須立刻報告給當地的社工和警察。接到這些舉報之後,警察和社工一般都會立刻進行調查。如果證據確鑿,警察會對當事人進行刑事起訴。如果被判有罪,經常有當事人被判入獄。

什麼是兒童虐待?

近年來關於家長體罰虐待孩子的案件時有發生,據相關報告顯示,在英國有超過57,000的孩子被視為虐待的受害者。當中有不少案件都引起了爭議,其中主要爭論的焦點就是家長的行為到底算不算虐待孩子、管教孩子的界限在哪裡等。然而法律針對兒童虐待沒有一個清晰的法定定義,但是相關法律卻是存在的。如果孩子是18周歲以下,正在遭受或者可能在遭受任何健康或成長上的嚴重傷害,都可以算作虐待的受害者。

虐待的類型

身體虐待:這可以是帶威脅色彩的語言傷害,也可以是實實在在的身體傷害,比如毆打或者劇烈搖晃孩子的身體等。

情感虐待:情感上的虐待行為可對孩子的心靈成長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例如不公平的懲罰,說孩子是廢物,不給孩子機會表達他們的觀點,組織孩子參與社交活動,任何欺凌的讓孩子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行為。

性虐待:例如:不當的身體接觸或騷擾,給孩子看不當的圖片或影像,迫使未滿18周歲的孩子進行賣淫活動等。

文化差異還是法律不同?

我們的經驗顯示,大多數在英國經歷過或者正在面臨兒童虐待刑事罪行起訴的外來移民家長都認為自己是無辜的。他們認為自己只不過是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是為了能夠使他們成長為一個有用的人,是為孩子的將來負責任。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孩子上好一點學校,他們可以把一切東西都省下來,說他們企圖虐待孩子,是完全錯誤的。甚至可以說,在他們原先所來自的國家,這些家長都稱得上是模範家長。

然而按照英國的法律,這些教育有時候不可避免地要被定義為虐待兒童。孩子經常帶着眼淚去上學,身上有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有多少人看到這種情況會認為是疼愛的結果呢?另外,法官是按照法律來判決的,警察和社工也都是按照法律來行動的,如果法律上說,一個孩子只要身上有傷痕,而且這個傷痕不是由意外事故造成的話,這個孩子就是受到了虐待,那麼當您的孩子身上有了傷痕,而且您不能證明孩子的傷痕是自己滑倒造成的話,您能指望法庭的法官會做出對您有利的判決嗎?

面對虐待兒童的指控危險,您應該怎樣做?

作為外來移民的您,在面臨虐待兒童的指控危險時,您應該說會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離開這個可惡的國家,帶上自己的孩子回到自己原先的國家去;第二種就是繼續呆在這裡,然後按照這裡的法律去行事,也就是入鄉隨俗。應該說對於第一種情況,雖然好多家長在面臨虐待兒童指控時會非常氣憤,然而如果真要放下決心,居家遷回到自己的故土去的話,相信沒有幾個人會這樣做的。

既然我們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搬離這個國家的,那就自然必須按照這裡的法律來做事。因此,我們在平常管教孩子的時候,一定要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虐待兒童的行為。如果您可以這樣想的話,您的巴掌在拍下去的瞬間也許就會減輕很多。

其實,虐待兒童的問題與其說是文化不同或者法制不同,倒不如說是教育方法的不同。無論是教育家還是實際經驗都證明,對孩子進行手腳教育並不一定會取得您想要的效果。在這個問題上,最需要改變的也許不是您的法制觀念,而是您對孩子的教育方法。我們相信只要您下次教育孩子的時候,手掌來得慢一些,輕一些的話,您離麻煩就會遠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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