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邦利
我在英國與房產開發商「過招」!為了拆掉一個信號燈

我在英國與房產開發商「過招」!為了拆掉一個信號燈

編者按:本文作者為在英國生活工作多年的華人。她在英國有過三次買房經歷,前兩次買的是成熟社區的二手房,第三次購買的是新建住宅。本以為買新房會比買二手房方便,但不料卻遇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問題。經過她和家人的努力,這些問題最後終於圓滿解決,但在這個過程中,她卻總結出了一些與英國房地產開發商及地方政府打交道、維護自己權益的經驗。在此,她把自己的故事和經驗寫了下來,以供大家參考借鑑:

文 | MG

這事兒要從我買新房說起。我和老公已經是第三次在英國買房子了,前兩次買的都是成熟社區的二手房,所以就是「You buy what you see」。經過了兩次舊房改造加裝修,感覺大興土木的工程真是干不動了,所以這次選擇了購買新建住宅。自從簽了合同,上了「貸款25年」的「賊船」,就想象着拎包入住時的暢快,心裡充滿了無限喜悅。

話說當時我們買房的時候就知道這一帶是新小區,周圍也還在建設中,屬於純期房。除了我們買的這家開發商的房子,在離我們社區一條小馬路之隔的對面還有另一個開發商也在建房,只不過我們的小區是House(別墅),對面的是公寓。

英國House

當時對面建得比較快,外觀都已經看得出模樣了。我們看中的這套房子剛好對着對面小區公寓的停車場。因為停車場和綠化都是最後才建,所以當時看房的時候停車場的地方還是泥濘不堪的工地。當時我們想着以後這塊是停車場,沒有建築沒有遮擋挺好,而且我們對看中的這套房子的戶型也特別滿意,所以最後決定買對着停車場的這套House。

就這樣,我們付了定金。當時距離最後的交房日期也就差不多三四個月的樣子,簽合同前,我們還特意去Council(地方議會)的網站了解了下附近的規劃,其中包括對面小區公寓的圖紙。所有這些信息,都可以在Council的網站上免費獲取。

在買房前,我們的律師也對周圍進行了調研,當時並沒發現有什麼問題。就這樣,我們順利簽了合同。隨後,開發商也如期交了房,我們愉快地入住了新房。直到今年十月,即我們入住新房四個月後,對面的停車場建得七七八八了,工人們開始做綠化和一些後續的工作。

我本以為,現在終於不用再忍受對面施工的各種打擾了,還想着在客廳正對着停車場的窗前放一個書桌,以後在家工作或寫博客時,一抬頭就能看見窗外不錯的景致。但我勾勒出的這些美好畫面,都在10月17日星期一我下班回家那一刻,徹底毀滅了!因為對面小區的開發商在他們的停車場入口處豎起了一個高兩米的交通燈,這個燈正對着我家大門和窗戶。而且,這個交通燈的紅燈在正常情況下會一直亮着。

英國House

這燈紅彤彤地照射着我家正門和客廳,簡直把我們的房間內照得像紅燈區!作為華人,咱也多多少少講究些風水,這麼大的紅燈對着家的正門那可是大煞!當時已經是傍晚五點多,工地的工人也都回家了,我一個人站在家門口看着那個燈,無助得好想哭!畢竟在國內也生活過,當時感覺如果按照在國內的經驗,人家在自己地盤安個燈,你是很難讓他拆除的。

晚上老公回來了,看到這個情形,他也很氣憤。我們立即上Council的網站再次確認對面的規劃,我們看了很多圖紙都沒有顯示有交通燈。最後,我們在地下停車的圖紙上看到一行文字寫着 「Underground car park operated by traffic signal system」 (由交通信號燈系統控制的地下停車場),可是我們並沒有在圖紙上找到信號燈的具體位置。這後來成為了我們維權的最有力的證據!

因為就算Council批准了開發商的信號燈系統,但是在英國室外安裝任何照明設備,包括亮度和安裝的位置,都是需要有規劃許可(Planning permission)的,尤其是安裝這種高亮度的信號燈,又是建在居民區,Council是不可能不管的。

當晚,我們先給對面開發商發了封投訴信。訴求很明確,就是這個信號燈必須拆除。接着我們又發了一封信給Council,希望他們了解一下情況,並確認這個信號燈的安裝是違法的,因為沒有規劃許可(Planning permission)。在這兩封信中,我們都附上了紅燈把我家照得像紅燈區的圖片。

第二天我們接到了當地議員的回信,他首先明確指出這個交通信號燈是「Nuisance」(滋擾),這個就把事件定性為「擾亂公共秩序」了,屬於很嚴重的一種,這也給了我們希望!議員接着說,他會跟規劃部門確認信號燈的安裝是否有Planning permission,並且會派人來我家調查情況。

英國建房的規劃許可(Planning permission)

我們等到了星期三,沒有接到開發商的任何回復。星期三的中午,我直接打電話過去了,前台把我的電話轉給了他們的市場部。我把事情冷靜地簡單敘述了一下,並且要了這位市場部負責人的全名、直撥電話和郵件地址,把之前的投訴郵件轉發給他,並且要求他給我一個提出解決方案的時限。

其實,我當時心裡也明白,這位市場部的負責人在我打電話之前,估計對此也是一無所知,他也需要時間了解情況。但是我在終於抓到了一個可以溝通的人時,必須儘可能獲取更多信息,強調此事的嚴重性,並施以適當的壓力,以爭取對方的重視。

果不其然,對方在跟我通完話兩個小時後,就回電話給我說,他看到了我們發的郵件和照片,首先他要跟我們道歉,其次他們會暫時關掉信號燈並且把燈罩起來,直到找出可行的方案。他還告訴我,這個項目部門的人會與我聯絡,討論有關解決方案的詳情。我在回復他時,表示了感謝。

第二天,對方的項目負責人打來了電話,稱他們也看到了我們發的郵件和圖片,他們提出的解決方案是放一個罩子,這個罩子可以把亮度降低到5米以內。

我當時就拒絕了這個提議,理由有三點:

1. 信號燈的安裝位置是否有Planning permission?如果沒有,信號燈就不能安在這個位置;

2. 信號燈影響我家的景觀,就算降低亮度也有景觀問題;

3. 我對罩子本身的作用也持懷疑態度。

之後,我們又發了一封郵件,把我們的訴求白紙黑字寫明確,最主要就是表明不接受「罩子方案」的立場,要求他們徹底拆除信號燈。這封郵件發出後,我們沒有得到任何回復。

10月31日,Council派了環境保護和公共健康(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Public Health)部門的人來了解情況。非常巧的是,當天開發商竟然把罩子裝上了。正如我們之前所懷疑的,這個罩子基本上到不到什麼作用,它只是能夠把正對着我家的光過濾掉一些,可是稍微左右移動一下,紅光還是很刺眼。

Council的工作人員是傍晚到的,那時天還沒有完全黑。她先看了下外面的情況,再到我們的房間裡看了看,她當時的結論是此燈是「Annoyance」(煩人),這一下就比「Nuisance」(滋擾)降了一等。如果她的這個評估被確定下來,那開發商就可以不用拆除這個信號燈。當時我心裡一沉,但我知道自己必須爭取讓Council站在我這邊,所以我的態度不能向對開發商那麼強硬,只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我開始跟她進一步講道理:第一,我還是抓住Planning permission這點,我質疑開發商沒有Planning permission,Council的工作人員說這點她要跟規劃部確認,但是根據她翻看的記錄,她確實找不到現在信號燈位置的Planning permission。

好,那第二,我說大家都知道現在倫敦房價這麼貴,我們也是花了很多錢、貸款買的房子,誰也不願自己家客廳天天對這個信號燈,這明顯會對我們房子的價值造成影響,Council現在是唯一能夠幫助我們的人,然後我給她一臉哭相。

這位負責人是位女士,看得出心比較軟,她一看我這樣馬上安慰我,說盡力幫我向規劃部了解情況,就算最壞的結果是開發商有Planning permission,她也會盡力讓開發商降低燈的高度和亮度。我一看這樣也不好當時再施壓了,只能暫時再等下。

當晚天色全黑後,我們又在家裡房間能看到紅光的位置拍了照片。晚上又給Council的來訪人員追加了一封信,對她傍晚的造訪表示感謝,最重要是附上了新拍的照片,爭取讓她仍然把事件定性為「Nuisance」(滋擾),然後希望她及時跟規劃部門了解Planning permission的情況。

翌日上午,我又給開發商的負責人打了電話,告訴他罩子不解決問題,當時他的態度是,他們堅持不拆除信號燈。我只能抓着一根救命稻草質問他是否有Planning permission,他回答不出,說要跟公司的設計部再去調查。我抓住他這種躲閃的態度繼續追問為什麼到現在他還不能確定這個燈是否有Planning permission,作為一個項目的負責人連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都回答不了嗎?他當時啞口無言,最後說給他點時間再回去跟他團隊研究,希望找出一個大家都滿意的方案。

當晚我們發了最後一封信給開發商,在裡面提到:

第一、堅持他們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拆除信號燈,因為這個燈對我們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影響,我們每天都在頭暈中度過。

第二、我們表明,如果他們堅持不拆除,那麼我們會採取以下措施:

1. 我們會通過法律途徑將燈拆除 (就是將他們告上法庭);

2. 我們已經將此事件投訴到Council的規劃部,目前環境保護和公共健康部包括本地議員也在着手調查此事;

3. 我們會聯合我們的社區居民一同質疑/反對此信號燈的合法性;

4. 我們會與他們社區的居民溝通告訴他們此信號燈造成的公眾危害;

5. 我們會利用社交媒體將事件的影響擴大。

之後我還特意提早下班去對面小區的銷售部找到了他們的銷售主管,因為以我的經驗,一般銷售主管在公司內會有一些話語權,我需要爭取她對我的同情和幫助。她當時就隨我去工地了解了情況,我也把之前拍的照片給她看,她跟我誠懇道歉並認為這個信號燈確實應該拆除。她說會想辦法幫助我,我表示非常感謝。

英國House

之後的兩個禮拜,直到我和老公去新加坡休假前夕,我們都沒有再接到開發商的任何回信。當時我們就想先好好休個假,回來準備找律師繼續我們的維權之路。沒想到,到了新加坡的第一天,我們就接到了Council的來信,信中說開發商已經同意將現有的信號燈拆除。我們當時真是大鬆了一口氣。後來開發商也發郵件確認了解決方案,說是會在一個星期內完工。

就這樣,我們一回到英國的家,發現所有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對面的交通信號燈終於拆掉了!

回顧一下從事發到問題最終解決,一共歷時一個月零十天。

以前,大家都說英國的辦事效率低,但通過這次這件事,我發現很多事情其實是事在人為。

如果要我總結一下在英國維權的經驗,我覺得有這幾點可以分享給大家:

1. 不怕麻煩,花些時間為自己找到有利的事實,不打沒準備的仗;

2. 找對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不管是在電話還是郵件的聯絡中都要保持冷靜,明確闡述問題,堅持自己的立場和訴求,利用好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3. 在面對可以為你提供幫助的人時,一定要讓他們理解和同情你的遭遇,這是爭取幫助的第一步。要知道很多時候體制內的人說一句話,比你自己說十句都管用,這些都是你可以利用的資源;

4. 最後就是做好破釜沉舟的打算,讓對方知道你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怕麻煩,堅持就是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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