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邦利
旅游/探亲签证,在英国一年内呆不超过180天是怎么算的?

旅游/探亲签证,在英国一年内呆不超过180天是怎么算的?

英对华二年多次访问签证自从2016年1月开始实施以来,就让许多华人深感便利。尤其是对于人在英国,家人在国内;或者是人在国内,家人在英国的人来说,就让彼此间探亲更为方便和省钱(省去一直重复申请的申请费)。

不过呢,这个二年多次访问签证,虽然效期长达两年,但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就能因此在英国一次性呆上两年;甚至说没有呆到两年,一个年度内(每12个月以内)呆超过6个月以上都是不行的。

英国签证调整

提到访问签证(Visitor visa),虽然或许有许多人都知道它一年内不能在英国呆超过180天(也就是差不多6个月的时间)的规定,但这其中却还有很多人对于这“180天”的内容不够清楚。

“我在今年(2017年)5月1日拿到二年多次访问签证,之后在7月1日进入英国(抵达英国),呆到了12月27日而离开英国(刚好满180天的上限);那这样我是不是还可以在明年(2018年)的2月再来英国?”

从上面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出:有许多人对于这个“每年”不能超过180天的定义是很模糊的。这里所说的每年,指的是“每12个月内”,而不是今年(假设是2017年)和明年(假设是2018年)之间的差别。

所以回到这位莎粉所提出的问题来看:这位莎粉在“过去12个月以来”,已经在英国呆了180天的时间。所以,他最快也要等到明年(2018年)7月,才能再次进入英国。

“过去12个月以来”的起始时间又是怎么算的?

简单来说,也就是从当事人“进入英国(抵达英国)”的那天开始算起(假设是7月1日)。那么就是从7月1日开始,倒回去回顾12个月,看看当事人在过去12个月以来,已经在英国呆了多少天的时间,并且是不是有逾期滞留,在英国呆了超过180天的记录?

这一点将是当事人在入境英国要通关时,移民官会对当事人查核的内容。而移民官基本会查核的方向可以分成以下几种:

1. 看看当事人在过去12个月以来,是不是有在英国呆超过180天的不良记录。如果有的话,移民官通常会拒绝当事人入境(因为这表示当事人很有可能会逾期滞留,甚至就一直呆在英国不走了)。

2. 检查当事人在过去12个月以来,已经在英国呆过了多少天数(例如已经累积呆了100天);接着,看看当事人这次入境英国,打算在英国呆多少天。

如果当事人打算在英国呆的天数,会使得当事人在这12个月以内,累积加起来在英国呆上超过180天,那么移民官基本就会拒绝让当事人入境(因为当事人入境后就可能会呆超过180天的上限了)。

举例来说:小明在这12个月的期间,已经来英国呆过5个月了;结果小明这次进入英国,又告诉移民官他打算来呆2个月。

那么很明显地,小明在这12个月的期间,就会在英国呆上超过180天(6个月);所以移民官便会拒绝让小明入境。

上面这个180天的算法,是以12个月以内(多次入境)来看。还有另外一种180天的算法,是以“单次入境”来看。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持有访问签证的当事人,在单次入境英国时,一次性在英国呆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80天。

这个180天是从当事人入境英国(抵达英国)的当天开始算起,直到当事人离开英国那天为止。

所以,不论是单次入境英国,或者是12个月内;在英国单次呆的时间,和在12个月内所相加起来呆的时间,都是不可以超过180天的。

还有一些情况是当事人没有打算呆超过180天的期限;但是,移民官认为当事人很有可能会呆超过,或者说是认为当事人滥用了访问签证,那么也可能会拒绝让当事人入境:

3. 举例来说,当事人在这12个月内,只有在英国累积呆过3个月,而他这次进入英国,只打算在这里呆1个月,所以很明显地不会超过180天。

但是,移民官根据当事人过去的记录发现:当事人上次进入英国,也说是要呆1个月,但最后最呆了3个月的时间。

所以移民官判断,认为当事人这次也可能像上次那样,说的跟做的实际上不一致;认为当事人有可能在这里呆超过上限的天数,因此拒绝让当事人入境。

4. 滥用访问签证

比如说:移民官在与当事人聊天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虽然是持访问签证,但是他的主要目的是要来读书的,而且在签证申请的时候也没有诚实说出来;

又或者,移民官发现当事人有过类似的记录:说是普通访客身份,但实际上却是要来读短期课程的,那么这次再入境就可能会遭到移民官的怀疑。以上这些情况都很可能使移民官拒绝让当事人入境。

在这些时候,即便当事人没有打算要呆超过180天,也有可能会遭到拒绝入境。

在英国呆的时间又该怎么算?

在英国呆的时间,这个起始日期是从“签证核发下来的日期”开始算的;这事实上也是个错误的观念。要算当事人在英国已经呆了多少时间,必须从当事人“抵达英国”的那天开始算起,直到当事人离开英国那天才结束。

举例来说:小明在2017年5月1日拿到他的访问签证,随后他在2017年7月1日抵达英国,又在2017年7月31日离开英国。

那么,小明已经在英国呆过的天数,就是:从7月1日至7月31日,也就是31天。不过当然,上面这则例子是算小明“单次”在英国呆的时间。如果小明要算12个月内的期间总共呆了多少天,就得把每次所呆的时间给相加起来了。

最后还有人说:如果自己在英国已经快要呆满上限6个月,那么只要出国一趟(像是去一趟欧洲),然后再回来英国这样就可以了,这种想法是对的吗?

我们必须告诉大家:这种想法也是非常错误的。如果冒险这么做的话,很有可能的就是会遭到移民官的拒绝入境,然后直接把你送上飞机让你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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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入境卡了,入境的时候告诉她待两周,因为国内突发疫情,实际三个月,回国待三四个月再入境会有影响吗?如果我是19年12月入境,三月出境,21年四月再入境能查得到12个月之前的记录吗
白驹: 现在已经没有入境卡了,入境的时候告诉她待两周,因为国内突发疫...
疫情期间,特殊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没有肯定的答案。。
想问一下,香港特区护照说可以免签英国並在入境时海关章上注明可以逗留不超过6个月,这6个月是12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六个月还是每次到英国不能超过6个月呢!
mingyaneric: 想问一下,香港特区护照说可以免签英国並在入境时海关章上注明可...
12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6个月。
mingyaneric: 想问一下,香港特区护照说可以免签英国並在入境时海关章上注明可...
是任意一个连续的12个月不能超过180天。
如果申请时报半个月,实际待了一百多天回国,隔了12个月后再次入境会有影响吗?也会被各种盘问嘛?遣返机率大不大?
白驹: 如果申请时报半个月,实际待了一百多天回国,隔了12个月后再次...
入关的时候海关只看实际呆的天数,他觉得异常才会多问你几个问题。
我的天數計算方式比較尷尬,在網路上爬文也沒看到有人有相關經驗所以想請教您。

我在2019年7月18日第一次入境英國-7月23日出境(共計6天),接著於2019年12月26日入境英國-2020年1月3日出境(共計9天),最後於2020年2月22日入境-直至今日仍在境內<今天是6月22日>(共計122天)

以上天數共137天


想請問:

我的一年是在2020年7月18日重新開始計算,稍微算了一下到7月18日我累計待在英國境內的天數是163天,並沒有超過180天。若我7月18日不出境可以繼續停留另一個180天嗎?還是一定要有離境的動作?


我之前打給台灣在英國的領事處,他們居然回答我他們只有處理去台灣的簽證,問他們他們也不知道....

VL: 我的天數計算方式比較尷尬,在網路上爬文也沒看到有人有相關經驗...
你把自己的离境天数按照时间顺序写在纸上或者标注在日历上,然后任意取连续的12个月计算,都不能超过180天。
邦利: 你把自己的离境天数按照时间顺序写在纸上或者标注在日历上,然后...
理解了,謝謝您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