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 T2 家屬配偶/特許簽證10年合法轉永居,天數就要這樣算!
英國各類簽證對於未來轉永居的時候,一般都有着對於居留時間的規定。不同類型的簽證之間,通常也會有着不同的限制,使得許多申請人常常覺得頭昏眼花。
比如說,計分制家屬簽證(例如:陪工)和配偶簽證(Spouse Visa),看起來都是一方依賴另一方來申請簽證,也都是滿5年可以申請永居;但在「離境天數」的「明文限制」上卻有所不同。
另外,還有一個申請人常常會感到疑惑的問題,就是不同簽證之間,究竟所謂的「合格居留時間」(Qualified period),
也就是滿5年,或者滿10年轉永居,究竟時間要從「入境英國」的當天算起,還是可以從「拿到簽證」,也就是簽證的「起始」時間開始算起呢?

今天的文章都會一一做出詳細說明。
1. Tier 1,Tier 2和計分制家屬簽證
這裡所說的計分制家屬簽證,指的就是依靠Tier 1或Tier 2簽證持有人來申請自己身份的家屬,例如他(她)的配偶或未成年孩子。
Tier 1,Tier 2和計分制家屬簽證都是屬於「滿5年」可轉永居
但當然,還是有一些例外情況而可以提早申請永居:
1)Tier 1(Entrepreneur)企業家簽證:
滿足了所投資的企業的3年總收入超過500萬鎊,或者創造了10個新職位等條件,可以滿3年就申請永居。
2) Tier 1(Investor)投資簽證:
滿足投資1000萬鎊等條件,可滿2年就申請永居;滿足投資500萬鎊則可滿3年就申請永居。
3)Tier 1(Exceptional Talent)傑出人才簽證:
申請人可被分為「Exceptional promise criteria(傑出承諾認證)」和「Exceptional talent criteria(傑出人才認證)」;
拿到「Exceptional talent criteria(傑出人才認證)」的申請人可以滿3年就申請永居。
滿5年合法居留的時間可以從何時開始算起?
根據移民局的內部指導原則《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calculating continuous period in UK》指出:5年合法居留的「起始時間」,可以是從申請人拿到簽證以後「入境英國」的那天算起;也可以是從申請人的「簽證開始日期」的當天開始算起。
這兩者之間決定的關鍵因素有兩個:
1) 申請人拿到簽證時,也就是從簽證的起始日期開始,直到申請人真正進入英國的日期,這之間是否有超過180天?
如果申請人拿到簽證後並沒有馬上進入英國,而且還延遲超過180天才進入英國;
那麼,5年合法居留的「起始時間」,就必須從申請人「入境英國」的那天開始算起了。
2) 從簽證開始的日期,直到申請人正式進入英國的日期,中間這段相隔的天數,是會被算入「任何」12個月內,不能離境超過180天的記錄里的。
也就是說,5年合法居留的「起始時間」,雖然可以從簽證開始的日期算起,
但從這天開始直到申請人正式進入英國,這段相差的天數將被算進「180天」內。
申請人必須要特別小心,注意看看這樣相加過後,自己會不會超過「任何」12個月內,不得離境超過180天的限制。
如果會的話,申請人有可能就需要把正式「入境英國」的日期算作5年合法居留的「起始時間」,
然後再往後推算自己何時會達到「滿5年」轉永居的要求。
需要提出的是,申請人要申請永居,是可以「提早28天」來遞交申請的。
也就是說,你可以從自己「正式滿5年」的當天推算回去,最多提早28天的時間來申請永居;
而不必等到自己目前的簽證快要到期了才去申請。
還有兩點需要特別提醒的:
1)從今年1月11日開始,申請人在計算5年合法居留的時候,必須回顧過去5年內,自己在「任何」12個月內,
也就是從這5年內的任何一天開始,算起的「12個月的時間內」,申請人的離境天數都不能超過180天。
否則的話,恐怕將無法滿足移民局的天數要求,而造成永居申請被拒絕。
詳細如何計算可以查看之前的文章:《Tier 1, Tier 2等簽證滿5年申請永居,任意12個月不可離境超過180天!》
2)計分制家屬簽證:離境時間必須從2018年1月11日算起。
簡單的說,過去計分制家屬簽證(PBS dependants)並沒有明確要求要蹲「移民監」,也就是沒有明確的180天規定。
但是現在,家屬也同樣受到這「任何12個月不得離境超過180天」的限制。
只不過,由於新規定是從今年1月11日才開始生效,因此移民局既往不究;如果你的離境天數是在今年1月11日前發生的,可以不被算入「180天」中。
2. 配偶簽證
滿5年合法居留:起始時間須從「入境英國」的日期開始算起
當事人必須滿足2.5年(30個月)+ 2.5年(30個月),也就是相加起來滿5年(60個月)的時間,才能申請永居。
需要說明的是:
如果申請人當初是先拿未婚妻(夫)簽證進入英國,之後才在英國轉成配偶簽證;
那麼,你的「5年合法居留」的起始時間,就是從你的配偶簽證的「簽證起始日期」開始算起。
最快可以何時申請永居?
配偶簽證的持有人,最快同樣可以在「即將滿5年」的28天內,也就是最多提早28天的時間來申請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不能提早「超過」 28天的時間來申請,否則申請將很可能遭到拒絕。
另外,申請人也必須在現有簽證到期前就提出永居申請。
離境天數限制?
移民法並沒有具體要求,持有配偶簽證的當事人不能離境超過多少天。
但是即便如此,我們也建議申請人每年儘量不要離境超過180天的時間。
在配偶簽證續簽的官方指導文件中有指出:「移民局必須要能確信這段關係是真實、持續的,而且雙方確實有意在英國定居。」
基於這項要求,如果申請人離境的時間過長,還是有可能被移民局質疑,因而導致拒簽的。
3. 十年合法永居
所謂的10年合法永居,簡單來說就是當事人通過自己在英國的合法身份,例如在這10年間換過了不同種類的簽證,累積起來在英國合法待了10年的時間,一般便能申請永居身份。
這個「10年合法居留」的起始時間,可以從:
1)當事人持有合法簽證而「入境英國」的當天開始算起;
2)也可以從,當事人在英國境內,拿到了合法居留(簽證)的「簽證起始日期」開始算起。
比如說,當事人一開始是非法入境,但是後來在英國境內拿到了合法簽證,就這樣一直累積了10年的時間。
那麼,這個「10年合法居留」是成立的,起始日期就是從他(她)拿到合法簽證的那一刻開始算起了。
離境天數限制?
1)當事人離開英國的時間,一次性不可以超過180天;
2)並且,在這10年間,總共加起來離境的天數,也不可以超過540天。
違反了以上的任何一項,都可能導致永居申請被拒絕。
最早可以哪時遞交永居申請?
和前面其他幾種簽證類型都一樣,10年合法永居最早也是可以提前28天遞交永居申請。
也就是說,申請人可以在即將滿10年的那天開始算起,往回算的28天以內,提前遞交永居申請。
4. 特許簽證
目前持有3年特許身份的當事人,必須滿足6年,也就是拿2次的3年特許身份,才可以申請永居。
目前持有2.5年特許身份的當事人,必須滿足10年,也就是拿4次的2.5年簽證,才能申請永居。
當事人必須在目前的簽證要到期前,遞交永居申請。
同樣的,當事人最多可以提前28天來遞交申請,也就是即將要滿6年或者10年的28天內。
上面所說的6年或者10年的計算,是從當事人獲得相關特許身份的日期開始算起,而不是當事人進入英國的時間,或者取得合法居留的時間為準。
比如說:
一個人在2016年以配偶簽證的身份進入英國,但是在2018年因為英語滿足不了要求,配偶簽證申請失敗,但是移民局從人權的角度來說,給了當事人2.5年的特許身份。
那麼,當事人如果將來想要通過特許身份來申請永居的話,他(她)需要10年才可以申請永居。
這個時間是從2018年開始算起的,而不是2016年。
這也就是說,當事人只能在2028年才可以申請永居。
當然了,當事人也可以在2026年,合法居留10年後,通過10年合法居留來申請永居。
不過10年合法居留,申請永居的條件要求要相對高一些,一般需要B1的英語考試和life in the UK的證書。
特許居留申請永居則沒有這樣的要求。
這邊要特別提出來的是:
當事人在計算天數的時候,只要你之前每次的續簽,都是在原本的簽證到期前,就準時遞交出續簽申請;
那麼,在你從遞交續簽申請開始,直到正式拿到簽證,中間的這段「審理時間」,也能被算入「10年」(120個月)的合格居留時間內的。
離境天數限制?
依照法律,特許簽證的持有人只要一次性離開英國的時間不超過2年,一般都不會有問題。
只不過為了安全起見,我們還是建議申請人,一年內離開英國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半年,也就是180天。
5. 歐盟身份
我們延伸來講講歐盟身份。
在脫歐的前景下,許多持有歐盟身份的人都特別擔心脫歐後的身份問題,以及如何來保障自己能夠繼續留在英國。
事實上,根據目前的法律,歐盟人士在英國境內只要連續待滿5年的時間;
並且這5年內在英國有工作、讀書、自雇或者得以「自給自足」,就能夠「自動」獲得永居權。
這個「永居權」並不像海外移民那樣,必須得是「申請來的」;而是歐盟移民可以自動獲得的一種權利。
只不過,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歐盟移民由於不安情緒,決定申請一張看得見的「永居卡」來加以保障。
所以才出現了所謂的「歐盟移民申請永居」的現象。這事實上指的是他們去申請「永居證明文件」。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歐盟移民想要進一步申請「英籍身份」來加深對自己的保障;
因此,這時候他們就「必須」先去申請永居卡;等到永居卡到手後,才能進一步去申請入籍。
另有一點需要強調的是:
如果你是歐盟家屬,但你不是歐盟贊助人的配偶或子女,也就是屬於「遠親(Extended family)」;
這時候如果你要申請5年合法永居,那麼你也必須向移民局申請。
因為對於「歐盟遠親」來說,不像一般歐盟公民那樣,可以自動獲得英國永居權;而是必須自己去做出申請。
想要申請這張「永居卡」,一般來說,申請人必須滿足:
1)在這5年內,每12個月內不要離境超過6個月(也就是180天)。
2)或者,以工作的人來說,不要失業超過6個月的時間。
除非是當事人有一些額外的情況,比如說:休產假超過6個月,但是不超過12個月,那麼通常也可以被接受。
還有一點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移民局在官網上有特別指出,現在歐盟公民所申請到的英國永居卡,在英國正式脫歐後將會失效;
因為屆時英國將會針對歐盟公民推出全新的移民系統,到時候歐盟移民很可能需要再按照新規定來重新申請自己的身份。
只不過,就目前來說,如果你是為了要申請英籍身份才去申請永居卡的話,依然還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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