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在英呆满3年后可以申请入籍吗?
英国签证费每年都在涨,现在永居的费用抵得上日常白领一个月的工资。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讲,已经是一个不小的经济开支。网友常调侃,从一开始拿到签证、到最后拿到永居,这期间所交给移民局的费用,能抵得上小半个投资移民了。
配偶签证呆满3年可以入籍?
最近有不少客户在英国政府官网上搜索到了一个“新发现”:英籍配偶,三年后就能直接办理入籍!于是很多人兴冲冲地跑过来找我确认是否属实。
他们在网上找到的,是以下信息:
乍一看,身为英籍的配偶(也就是持有配偶签证的人),且已经在英国住满了超过3年的时间,你就能满足入籍的要求。这样的话,目前拿着spouse签证的人们,考虑到高昂的签证费,都会‘跳过’永居申请,去选择直接办理入籍。这不仅会省下不少费用开支,还能更早地拿到英国身份,这简直是双喜临门。
真的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
Gov.uk 的导引和现在的移民条例,由于文字编辑上并不是一个很直白的文书呈现,导致人们往往会看错或理解错误。许多英籍配偶签证的持有人,往往会想先办理英籍而不是办理永居,因为法律上有明确说到:
- 英籍配偶,申请入籍的居留要求时间仅是3年;
- 英籍配偶,申请永居的居留要求时间却是5年;
但人们比较容易忽略的一点是: 申请永居是申请入籍的先决条件。
虽然条例有说到配偶可以居住3年时间后申请入籍,但首先配偶本身需要在入籍之前,成功拿到永居身份。而通过英籍配偶签证拿到永居身份的时间,需要整整5年(首次签证2.5年,续签2.5年)。所以这个3年入籍,实际上是一个陷阱。
那会有不少人问了:
既然需要5年才能拿永居,那为何政府还继续有这个配偶3年能入籍的政策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完整回答这个问题,就要追述到移民局一开始颁布的针对英籍配偶的条例政策了。
在当前的英籍配偶签证政策出台之前:也就是2012年之前,当时的旧政策下,如果你是非欧盟公民、并且是英国籍人士/英国永居人士的配偶,那你可以办理配偶签证。
签证成功后,会给你2年整的签证时间。2年之后,你就可以有资格去办理永居申请。这就能解释配偶3年入籍的这个政策了:
- 先办配偶签证,给你2年时间;
- 2年后直接办理永居申请;
- 永居身份拿到,再等1年后,申请入籍;
入籍的居留时间累积: 2年+1年 = 3年
2012年之后,新的配偶签证条例下,签证申请人最短也需要5年的时间才能申请永居。
所以3年入籍的条例已然不适用所有拿配偶签证的人士了。而这个3年入籍的政策到目前为止还依旧存在,没有被删除,也是间接体现了内政部整理条例的滞后性。
那既然政策还存在,那是否有能够3年入籍的可能性呢?
虽然很少见,但的确还真有。在一些很具体的情况下,3年入籍并非不可能。
在先行的移民政策下,有以下这么几个签证,你可以最早3年就能拿到永居:
- 英国国际杰出人才签证 Global Talent Visa:被官方担保机构授权认可为是国际行业领先者的话,申请人可以最早3年后拿永居;
- 英国企业家签证(Tier 1 Entrepreneur Visa, 19年3月后无法再办首签):拿到首签后,3年内企业盈利500万镑 或 企业雇满了10名本地全职员工,那么申请人可以最早3年后拿永居;
- 英国投资移民(Tier 1 Investor Visa):如果投资的数目达到500万镑,则3年后可以拿永居; 如果投资的数目达到1000万镑,则2年后就可以拿永居;
- 创新家签证(Innovator Visa):满足永居6条件之一,则三年后就可以拿永居;
以上条件下,申请人还必须同时要是英国籍的配偶。
如果满足这些,那3年入籍还是可以实现。在你3年拿到永居之后,立即办入籍。
不过虽然理论上以上几个情况都可以办,但现实中,人们往往不会去选择,因为既然已经是英国籍的配偶了,直接办理配偶签证要比以上几个签证类型都容易得多、且花钱少太多了。所以实际上,可操作性不大。
3年入籍的政策既然一直有,那怎么很好地去利用这个政策呢?
我认为,这个政策依旧存在,那么对于广大普通申请人而言,的确有一个好处。如果你是英籍配偶,那么在申请入籍的时候,移民监的要求会被降低。
普通申请入籍的时候的移民监要求是:
- 最近1年不能离境超过90天;
- 最近5年离境总天数不超过450天;
英籍配偶入籍时候的移民监要求是:
- 最近1年不能离境超过90天;
- 最近3年离境总天数不超过270天;
所以对于移民监这块,英籍配偶入籍的时候的确会宽松些。
总的来说,英籍配偶3年入籍这个说法,是内政部延续旧政策的一个遗留糟粕,而不是顺应时代潮流的逻辑考量。
若大家有关于配偶签证首签、续签,及转永居的任何疑问,欢迎在文末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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