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後,歐盟人士及家屬如何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留在英國
2020年1月31日,英國正式脫離歐盟。隨着英國的正式離開,歐盟公民享有的自由移動權(Free Movement),也將正式遭到終止,其中包括英國政府計劃自2021年1月起,將在歐盟和英國的邊界設置海關檢查。這就意味着,自此之後,歐盟人士只有通過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 (EU Settlement Scheme)”,才能繼續留在英國。
如果你是一名EU、EEA、或者瑞士的公民,你和家人希望在2021年6月30日之後繼續在英國,那麼你需要申請這樣一份“歐盟人士定居計劃”。
注意,這裡的EEA包括歐盟成員國以及冰島、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公民。該計劃旨意給所有歐盟公民及家屬在英居住的保障,避免脫歐後歐盟公民在英無身份的尷尬處境。申請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6月30日。
值得關注的是,有三類人群無須額外申請,包括英國無限期居留簽證(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持有人、無限期進入英國簽證(Indefinite leave to enter)持有人,以及愛爾蘭公民。
如何申請歐盟定居計劃?
申請需要兩個步驟:
- 下載內政部指定的手機App,在App里確認個人身份信息;
- 在內政部指定的官方網站上填寫網絡申請表。
關於該App,蘋果IOS系統、安卓系統均有。App的全稱:EU Exit: ID Document Check
以上兩個步驟,整體上要比普通英國移民簽證申請表來得簡單。“定居”更多注重申請人在英國的居住身份,所以本身將會是流線型的申請模式。譬如通過App輸入身份信息後,系統會自行核查申請人在指定政府的個人數據等,減少人工審核的環節。
且這個申請與當前英國移民簽證的最大區別在於,內政部是持有“過簽”的心態去審理,而非“拒絕”的心態. (We will be looking to grant, not for reasons to refuse ---- said by Home Secretary)
歐盟公民及其家屬,申請時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若你是歐盟公民,你需要證明:
1. 身份和國籍:提供有效護照,並確保護照首頁有歐盟護照通用的電子芯片;
2. 在英生活證明:對於申請“永久居住”身份的人,需要提供在英國住滿連續5年的居住證明;對於申請“預永久居住”身份的人,需要提供當前在英國的居住證明;
根據附錄EU的條文,“連續居住”(Continuous Residence),顧名思義,是你在英國已經生活的時間。
不過,條文裡並沒有提及到歐盟公民要履行“歐盟條約權利 (Exercising Treaty Rights)”,這意味着申請“歐盟居住計劃”的申請人,不論是申請“定居(Settled status)”還是“預定居(Pre-settles status)”,都不需要提供歐盟認證的“醫療保險卡 (Comprehensive Health Insurance)”。這是一個好消息,因為該“保險卡”是過去許多歐盟公民、家屬申請英國Residence Card被拒的主要原因。
至於具體的生活證明材料,最基本的是申請人提供英國國家保險稅號(National Insurance Number)。
系統會根據稅號,自動調動申請人在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和英國就業&退休金事務部(DWP)的個人數據。該類數據檢測會較為清楚地顯示一個人在英國工作的完整狀態,也就是驗證其在是否英居住、生活過。
如果該數據檢測能完整顯示申請人在英過去連續5年的“居住狀態”,那該申請人就會自動獲批“定居(Settled status)”身份。
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在HMRC和DWP留有個人數據(顯然,從未在英國工作過的歐盟公民及其家屬就沒有這個數據)。對於這類人群,申請人可通過電子上傳具體證明的方式證明他們在英國的生活狀態。此類證明文件沒有固定領域範疇,但內政部在部署附錄Annex A當中羅列了政府傾向看到的文件類型, 譬如:
- 銀行流水
- P60/P45/P35
- 在讀證明/在職證明
- 租房合同/購房證明/貸款證明/退休金計劃書
- 工資單/水電費賬單/GP信/服務收據函
若你是歐盟公民的家屬
首先我們這裡提到的家屬,均是非歐盟公民。如果家屬成員也是歐盟公民,請自動按照上文進行申請材料準備。
其次,家屬既可以和歐盟公民同時申請,也可以在deadline之前自主申請。但內政部鼓勵同時申請,這樣有便於對方快速做出決定。
家屬需要證明的文件,除了上文所說的關於歐盟公民的文件之外,另需要提供:
- 家屬自身的身份文件(護照)
- 家屬自身的在英生活證明
- 家屬和歐盟公民的關係證明
申請步驟
看完以上常見問題後,接下來我們正式開始羅列申請歐盟定居計劃的具體實際操作:
1. 下載App
第一步,用手機下載“EU Exit: ID Document Check App”。(蘋果、安卓都有)
下載好App後,點擊進入,系統會首先問你電話號碼和電子郵箱。輸入好這兩個信息之後,App會要求你逐步進行以下4個步驟:
a. 掃描護照
b. 將手機放在護照上方
c. 人臉識別
d. 人臉照相
完成以上四步驟後,App會給到你一個網上申請表的網址,也就是step 2填表:登陸信息是你一開始所留的電話號碼/郵箱號。
2. 網上填表
用電腦或手機(建議電腦)登入到網址後,登陸,然後你會看到以下這個界面:
其中identity 和 digital photo 的板塊,將自動顯示“完成”,因為你在第一步App里已經完成了。接下來你要做的是填寫好剩下三個板塊的內容:
- Application Type
- Residence in the UK
- Criminal convictions
而這三個板塊,對於大多數人而言,花不了1個小時即可完成。
在填表的過程中(“Application Type”里),系統會問申請人填寫NI號碼。
你若有這個號碼,填進去後,系統會自動審查你在HMRC和DWP的數據庫,如果數據足以證明你在英國的生活狀態,那麼“Residence in the UK”這一欄會自動顯示“完成”,你也就不用再進一步上傳任何有關生活狀態的具體證明文件了。
網申表的所有板塊都顯示完成後,你會進入到以下界面:
在申明好並提交申請表後,對於在英居住時間不同的人群,系統會跳出不同的界面。
i.如果系統自動數據調查後檢測到申請人在英國已經住滿5年,系統會跳出:
“You’ll be considered for settled status”,見下圖:
如果顯示了這個界面,那說明系統實際已經確認了你在英國的“定居”身份, 接下來要做的是,內政部的決定官人為確認並簽署好對應的身份文件就好了。
ii. 在系統自動檢測完後,若內部數據顯示“申請人在英國的連續居住時間不到5年”,但是申請人在HMRC和DWP近6個月內有數據保存,那麼會跳到這個界面:“You’ll be considered for pre-settled status”
這時申請人將會有兩個選擇:
要麼選擇接受“預定居 (pre-settled status)”的身份; 要麼選擇後者——提供更多文件材料證明自己在英國已連續住滿5年了,從而直接申請“定居(settled status)”的身份。
iii. 在系統自動檢測完後,若內部數據顯示申請人在英國的連續居住時間不到5年,且申請人在HMRC和DWP最近6個月也沒有個人相關數據,那麼會跳到這個界面:“We need more evidence of your residence”
這裡申請人會有兩個選擇:
- 選擇申請“定居(settled status)”身份,並進一步電子上傳過去5年在英國生活居住的證明;
- 選擇申請“預定居 (pre-settled status)住”身份,並進一步電子上傳過去6個月在英國生活居住的證明。
3. 填表結束,申請呈遞
在申請表遞交上去後(電子遞交確認),你的郵箱會收到以下確認證明,以證明你的申請已經提交:
4. 出決定
一旦內政部做出決定,申請人會收到郵件,郵件里有決定信。
獲批的申請人,都會有一個獨立的序列號嗎。這個號碼實際就是驗證你在英國身份的特殊號碼。
這份文件會明確表明申請人是擁有“定居” 身份或“預定居”身份。
什麼是“預定居狀態”與“定居狀態”?
申請歐盟定居計劃成功後,你可能是以下兩種身份情況之一:
- 定居狀態(Settled status)
- 預定居狀態(Pre-settled status)
你獲得哪種身份,主要取決於申請之時您已經在英國居留的時間;因此兩種身份對應的權利也有所不同。
定居狀態(Settled status)
滿足以下條件,您在申請之時獲得的是“定居狀態”身份:
- 2020年12月31日之間開始進入英國居住
- 申請時有在英國 連續五年的居住期
連續五年的居住期指的是:在英國、英國海峽群島、或馬恩島,每年(12個月)居住不少於6個月且持續了5年,以下情況除外:
- 在某12個月的期間由於重大原因(產子、重大疾病、學習、假期培訓或者按指令出國工作)不滿足連續居住要求;
- 強制性服役任意時長;
- 在武裝部隊或作為武裝部隊家屬的時間。
拿到“定居狀態”身份後,您可以在英國停留任意時長;也可以隨即申請英國公民身份。
預定居狀態(Pre-settled status)
如果你在遞交申請之時,還沒滿足 在英國連續五年居住期的條件,則會得到“準定居狀態”的身份。同樣,想獲得這個身份的一大前提是,您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進入英國開始定居。
拿到“預定居狀態”身份後,您可以在英國一直居住,直到滿足了在英國連續五年居住期的條件,則可把身份轉為“定居狀態”。
歐盟人士定居計劃常見問題FAQ
如果我有永久居留權(Indefinite leave to enter or remain),我還需要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嗎?
您如果已經有永久居留權,不用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您也可以在英國永久居住,不過您也可以申請,且不用證明已經在英國連續居住了5年。申請後您的移民身份會變成“歐盟認識定居計劃的永久居留”,也就是永居身份。那這個新的永居身份和您之前的永居身份有什麼不同呢?獲得歐盟人士定居計劃下的永居身份後,您可以在英國境外連續待5年;如果您是瑞士公民或其家人,你們可以在英國境外連續待4年。以前的永居身份下,您只能在英國境外待2年。
如果我已經有英國永久居住文件(UK permanent residence document),我還需要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嗎?
如果您想在2021年6月30日後繼續住在英國,您有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是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但您不用證明自己已經在英連續居住了5年;第二個選擇是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申請入籍。
必須要在在2020年12月31日或2021年6月30日之前提出申請嗎?
雖然歐洲人士定居計劃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6月30日,但我們建議您儘快申請,最好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請。因為在2021年1月1日之後,因為脫歐或其他原因,英國可能會審視局勢,進行政策修訂。不知道這些修訂是否會對人們進出英國有負面影響。
拿到定居身份(Settled status)後有何權利?可以離境多久?
不論您拿到的是定居狀態還是預定居狀態,兩者都可享受以下權利:
- 在英國合法工作
- 在英國享受教育、繼續教育福利
- 免費使用英國NHS醫療
- 享受英國的各種社會福利、保障金等
- 自由出入境英國
拿到“定居狀態”後,您最多可以離開英國連續5年;對於瑞士公民,可以離開英國連續4年;如果您拿到的是“預定居狀態”,您最多可以離開英國連續2年;不過如果您的最終目標是從“預定居狀態”轉到“定居狀態”身份,建議您不要長時間離境英國,先達到“連續居住5年”的條件再說哦。
主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拿到相應身份後可以離境英國的最長時間,和主申請人相同。
申請後有了孩子,怎麼辦?
根據規定,“定居狀態”身份的人士,其出生在英國的孩子自動獲得英國公民身份;“預定居狀態”身份的人士,出生在英國的孩子自動獲得“預定居狀態”身份;孩子想要獲得英國公民身份,只能通過父母的相關身份來申請。
想將家庭成員接到英國,最晚何時入境?
歐盟人士的家庭成員,可以選擇在2020年12月31日前來到英國加入主申請人。同理家庭成員抵達英國後,都需要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
不過只要您來自歐盟國家、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公民,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您的家人也可選擇在2020年12月31日之後抵達英國:
- 你們的關係開始於2020年12月31日之前
- 遞交申請時,你們還處於關係中
注意,瑞士公民的配偶、民事伴侶,只要你們的關係始於2025年12月31日之前,你的伴侶在2025年12月31日這個期限之前都可以來英國加入你。
最後,如果您的家庭成員不符合“歐盟定居計劃”的條件,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獲得他們在英的合法身份,如“家屬簽證”。如有問題,歡迎向我們諮詢!
“長期伴侶”和“受扶養親屬”文件過期怎麼辦?
如果您屬於“歐盟定居計劃”下申請者的長期伴侶(durable partners)或受撫養親屬(dependent relatives),則您首先需要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獲得一份英國合法身份證明( 家庭許可、居留卡、永久居住證明、永久居留卡等);
擁有任意符合要求的身份證明後,您可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向英國移民局遞交申請,加入“歐盟定居計劃”,最終獲得在英國的“定居”或“準定居”狀態身份。 不過,如果您的“身份證明”已過期,新法令規定,只要在到期之前,基於相同的家庭關係再次申請同樣的相關身份文件即可。
因此對於持久性伴侶和受撫養親戚,重要的是要注意這些文件的到期日期,並在文件過期之前更新身份文件。
如果我是歐洲經濟區人士的未婚伴侶,我可以申請預定居身份嗎?
可以。但是您必須有文件證明您的未婚伴侶身份。移民規則中對適當的文件進行了說明,文件可以包括家庭許可證(family permit),居留卡(residence card)或永久居留卡(permanent residence card)。
如果我之前已經在英國有永居身份,但是以歐盟人士家屬的身份來說,我在英國只待了兩年,我該怎麼辦?
如果您之前是拿着其他類型的簽證,比方說您之前是拿T2(普通)簽證,之後您和一個歐洲經濟區人士結婚了,那在您申請歐盟人士定居計劃時,內政部會把您結婚前的居住時間和納稅歷史也算在內,也就是說,您在英國的居住時間已滿5年。如果內政部的決定出錯了,他們也會為您進行更改。您一定要確保自己所得到的決定是正確的,這樣才不會在您日後申請入籍時出問題。
我會有BRP(生物特徵居留卡)嗎?
並非所有申請人都會拿到BRP。許多申請人,包括歐洲經濟區公民和過去就有BRP的家屬,就不會拿到新的BRP。如果有人需要查看您的身份,您可以登錄英國政府網站,查看並驗證您的身份。但對於以前從來沒有BRP卡的非歐洲經濟區家屬,政府會給其發放BRP卡。
如果我沒有NI(國家保險號),我還可以申請嗎?
可以!NI號不是歐盟人士定居計劃的必交條件。有NI號和沒有NI號的區別在於內政部核實您的信息方式不同。如果您提交了NI號,英國內政部可以查詢您的詳細信息,如果您有納稅和/或國民保險繳納歷史,且符合條件,內政府會給您預永居或永居身份。
如果您沒有NI號,英國內政部可能會要求您提交證明您在英國居住的文件,比如銀行流水、P60/P45/P35、在讀證明/在職證明、租房合同/購房證明/貸款證明/退休金計劃書或工資單/水電費賬單/GP信/服務收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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